根据《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使用辅助人员招聘公告》相关规定和要求,现将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进入体检范围人选
(名单详见附件)
二、体检集合时间、地点
体检工作定于2021年5月9日(周日)进行。各考生于5月9日上午7:50前到郑州万安妇产医院1楼大厅南侧集合(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万安街17号)。
三、体检标准
本次体检费每人200元,体检时直接由考生向医院缴纳。
四、体检须知
1、未按本通知体检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,视作放弃体检资格。
2、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。
3、体检前一天,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在受检前应禁食8-12小时。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,统一安排早餐。
4、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、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。
5、体检时,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,服从组织者管理,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。体检期间,严禁家长陪同,若造成不良影响的,取消其体检资格。
6、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,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,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
7、对心率、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应当日复检;对边缘性心脏杂音、病理性心电图、病理性杂音、频发早搏(心电图证实)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应当场复检或按医生要求复检。
8、体检联系人:张老师 电话:13027608913
中原考试院
2021年05月0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