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》的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,现进行本次招聘免笔试人员进面资格审查,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:
一、免笔试进面对象
取得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A证者。
二、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
(一)审查时间: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,
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。
(二)审查地点
郑州市商都路100号建正东方中心C座6楼会议室,
联系电话:0371-85908927、18613710106
三、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
需本人携带身份证、毕业证、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A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的,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。